个人出租写字楼开票税率(【12366】自然人出租商铺、写字楼,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费)率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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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自然人出租商铺、写字楼,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费)率分别是多少?

参考答案:

一、增值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二、教育费附加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政策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文件 )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费附加率为2%,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政策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政府令第125号)

四、城市建设维护税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相应税率,与增值税同时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

  五、房产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贵州省房产税施行细则》(黔府〔1986〕91号)

  六、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

  七、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非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不同等级土地的适用税额标准,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每半年征收一次。在贵州省,每年的4月1日至15日、10月1日至15日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期限。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黔府〔1989〕22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11号)

地税局

(来源:贵州地税12366呼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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